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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自考網(wǎng)> 試題題庫列表頁>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,其期限起始日是

    2015年4月行政法學

    卷面總分:100分     試卷年份:2015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 作答時間: 120分鐘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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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,其期限起始日是

    • A、行政行為作出之日
    • B、申請人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
    • C、行政機關口頭通知之日
    • D、公告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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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1.簡述行政處罰一般程序包括的步驟。



    下列關于行政指導的表述,止確的是

    • A、行政指導具有強制力
    • B、行政指導會直接產(chǎn)生法律后果
    • C、行政指導屬于“消極行政”的范疇
    • D、行政指導是行政主體的社會管理行為

    45.2013 年 10 月 5 日,G 市 F 區(qū)國稅局的 H 街道稅務所對 A 公司進行稅務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 A 公

    司非法取得、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中報抵扣了增值稅 100 萬元。H 街道

    稅務所認為 A 公司未按規(guī)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(fā)票管理辦法》

    有關規(guī)定.10 月 10 日 F 區(qū)國稅局根據(jù)《發(fā)票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對 A 公司處以 1 萬元罰款:

    10 月 22 日,A 公司繳納了罰款.11 月 1 日,F(xiàn) 區(qū)國稅局將該案向 G 市國稅局匯報,G 市國

    稅局認為 A 公司用非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進行了中報抵扣屬于偷稅行為,違反了《中

    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的規(guī)定,應重新處罰.12 月 29 日,F(xiàn) 區(qū)國稅局再次作出行

    政處罰決定書,對 A 公司追繳偷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 50 萬元罰款。

    問題:

    1)若 A 公司不服第二次處罰申請復議,復議機關是誰?為什么?

    2)F 區(qū)國稅局對 A 公司的兩次罰款處罰是否合法?為什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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